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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被征地农民数量与日俱增,其生计可持续问题也摆在了政府面前,如何才能让城市化和工业化顺利进行,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并逐步提高被他们的生活水平?如何才能让被征地农民顺利融入城市当中,成为城市这个大家庭的真正一员?这些是政府不得不面对的严峻问题。本文运用弱势群体理论、公共产品供给理论、政府责任理论和可持续生计理论,揭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是政府减少贫困人口、构建和谐社会、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必要之举,同时有助于维护政府的公信力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本文分别从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再就业体系、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现行征地管理体制层面,对于被征地农民生计的可持续,政府要承担哪些责任提出了具体建议,指出了要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计可持续,政府重点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在职能上,政府要转变执政观念,加快职能转变,回归公共服务职能;在征地管理体制上,要保护农民的土地用益物权、要严格界定公益性与非公益性征地,采用列举方式在《宪法》、《物权法》等相关法中对“公共利益”做出详细规定,使行政机关行政时有法可依;在体制上,要构建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和再就业服务体系,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社保体系中的责任,在配套措施上,要并以户籍和教育为重点统筹好城乡发展,同时完善地方政府财政体系、建立合理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