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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风潮起,扬帆破浪正当时。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后,云计算、大数据时代悄然而至。现代侦查的变革也朝向“大数据”时代迈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也指出,要建设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立检务大数据资源库。①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技术也变成了一把双刃剑,网络犯罪危害社会乃至公民个人,往往会对社会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国家信息安全受到挑战、金融业、医疗、税务、通讯等与网络有着密切联系的行业都遭受到网络犯罪的攻击,公民的财产权也没能幸免。在此基础上,传统的网络犯罪侦查越来越不能解决大数据时代下复杂多变的网络犯罪。因此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司法界对于网络犯罪侦查进行详细深入地探讨。本文在总结研究国内外网络犯罪、网络犯罪侦查的基础上,将大数据技术与网络犯罪侦查相结合进行了研究分析。一、大数据视阈下网络犯罪概述。对大数据技术与网络犯罪的概念进行辨析,得出大数据技术大容量、多种类、频率高的特点,也利用实证分析法阐释了大数据视阈下网络犯罪犯罪数量与日俱增、犯罪手段欺骗性愈发高、犯罪演变为产业链模式的发展规律。②阐述了大数据时代网络犯罪侦查的内涵,通过对网络犯罪侦查基本特征与实践价值的阐述,来明确大数据技术给网络犯罪侦查带来的诸多益处。二、大数据视阈下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的困境。从目前大数据时代的背景切入,阐述我国网络犯罪现阶段存在的一些不足与失意之处,包括立法层面与技术层面都进行了详细的剖析。三、大数据视阈下国外网络犯罪侦查的现状分析。通过对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中几个有代表性的国家中关于网络侦查的立法、制度、侦查现状及侦查技术的总结,得出对于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的启示。四、大数据视阈下我国网络犯罪侦查的出路。总结了上部分的困境,在前文大量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目前网络犯罪侦查的实务情况,提出了法制化对策以及侦查角度的相关政策与实践经验。由于本文涵盖了法学、大数据学、计算机网络科学等众多学科的知识,许多知识还要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研究,有不当之处敬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