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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 (peer to peer)即“个人对个人”,中文翻译为“人人贷”。广义上来讲,P2P泛指市场参与者之间,通过互联网而直接达成的任何金融交易行为。狭义上来讲,P2P单指网络借贷,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移动终端、第三方支付平台、小额贷款等创新技术发展而来的新型借贷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于2007年进入我国,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迅速发展壮大,成交量逐年增长。特别是2013年至今,在政府释放积极信号,明确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情况下,我国P2P行业得到迅猛发展,不少金融机构和产业资本也进入P2P市场,进行战略布局。然而,由于我国P2P市场存在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资金流向监管困难、准入退出机制缺失、征信体系不完善等多方面缺陷,加之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风险管控水平较低,P2P市场的风险也开始凸显,平台倒闭、“跑路”、借贷资金违规流向股市、楼市等情况不断发生,P2P行业的发展出现了扭曲,社会上也出现了各种质疑的声音。因此,我国政府需尽快完善P2P市场的监管策略,保障P2P行业健康发展。本文的选题富有新意,视角对准此前研究较少涉及的P2P网络借贷市场监管领域,通过对国内外的期刊论文、学位论文及专著的研究和借鉴,从政府监管视角,对P2P市场进行详细剖析。在对我国P2P行业的发展及监管现状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指出我国P2P市场存在: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资金流向监管困难;准入退出机制缺失;征信体系不完善;平台风险控制水平较低等问题。并通过借鉴国外P2P市场的监管策略,指出我国P2P市场应该采取“行业自律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监管策略,并采用博弈论理论验证其可行性。最后,建议通过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建立P2P平台信誉评级制度、加大自律文化建设、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等措施,保障监管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