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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虐待动物的现象日益严重且频发,我国刑法不仅尚未对虐待动物行为做出评价,并且我国在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也较为薄弱。由于法律保护的薄弱使得该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它不仅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也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它还侵扰了我国国民的安宁并破坏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虐待动物入刑不仅是近年来专家讨论的热点问题,也是社会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将某一种行为归入刑法范围意味着国家刑罚权的扩大,这关乎到全体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是需要通过严谨的论证的。本文从动物权利的角度出发,探讨了法律保护动物的正当性。通过对犯罪特点及内涵的把握,分析了虐待动物行为入刑的必要性。在参考国内外动物保护立法状况和我国相关理论及考察我国的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分析了虐待动物行为入刑的可行性并设计了相关的刑罚制度。第一部分即绪论部分。首先从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两个方面阐明该研究的意义,其次通过对国内外现状的分析总结当前理论研究的特点,最后介绍该研究的思路、方法、以及创新点。第二部分围绕当前虐待动物现象以及动物权利的法律保护展开分析——通过对虐待动物现象类型的归纳以及虐待动物现象特征的总结,分析虐待动物现象产生的原因以及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从相关哲学理论中探寻动物权利法律保护的正当性,分析了动物权利的内容——动物不受虐待权利是动物的重要权利,探讨了法律保护动物的可行性以及——有限保护原则。最后,针对我国动物保护的现状提出我国法律保护动物的不足之处和相关的改善建议。第三部分分析虐待动物在我国入刑的必要性。首先通过评析虐待动物是否应当入刑的争议得出支持入刑的观点,其次,通过梳理行为入罪的基本原理论证严重虐待动物的行为符合入罪基本条件,刑法应该将这类行为规定为犯罪。第四部分分析虐待动物在我国入刑的可行性。从社会的发展、理论研究的深入、经济的影响因素、国内外立法与实践等多个方面,深入分析虐待动物入刑在我国的可行性。人类文明的发展为虐待动物入刑提供了观念的支持;刑法理论的发展为虐待动物入刑提供了理论的支撑;社会经济的发展为虐待动物入刑提供了物质的保障;国内外相关立法的发展为虐待动物入刑提供了借鉴的经验。第五部分分析虐待动物入罪的立法设计。结合刑法理论的发展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对虐待动物行为的入刑方式、罪名、刑罚设计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引入“轻刑罚”、“资格刑”等理念并阐述了一些刑罚设定的原则性问题,探讨入刑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