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群体性事件是一种较为激烈的社会冲突,近年来频繁发生,影响了我国的安定与和谐,必须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征地型群体性事件作为我国群体性事件类型中的一种,其涵义、特征和类型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分析征地群体性事件的特殊性及其预防建议是本文的重点。笔者认为,只有从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出发,找出根本原因和其他影响因素,才能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征地型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的原因是什么?笔者的基本认识包括五个方面。第一,农民不惜自己的生命、以暴抗法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的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严重侵害。第二,农民无法从根本上阻止自身利益遭受侵害的根源在于民主制度不健全。农民无法强有力的维护自身的土地利益,不能从源头上阻止利益遭受侵害。第三,地方政府大肆征地、与民争利是因为征地与城镇化发展和地方政府的政绩息息相关。第四,农民不能“事前”防止利益受损,而征地过程中的相关保障和救济制度并不完善,农民的合法维权道路并不通畅,农民只能选择其他维权方式。第五,农民选择“群体性事件”这种维权方式主要是因为“群体”本身的优势与农民的知识水平、法律意识以及我国的司法救济现状相契合。因此,预防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再次发生,就是要有针对性的解决好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