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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如何解决技术伦理问题,不能忽视对技术的设计者、研发者和制造者等技术主体的研究。因为在“技术主体一技术”这一对象性关系中,技术主体对技术的产生、发展起主导作用,技术以技术主体的尺度、价值观和目的性为先在逻辑而存在。本文在国内外有关对技术伦理问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概念分析法、历史批判法和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从技术主体及其伦理行为的视角对技术伦理问题进行了研究。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是技术主体受其自身伦理意识支配而做出的具有道德价值的技术行为。要使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具有正道德价值,就应该对其进行伦理维度的规范。在伦理学视域下,规范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有其必要性。一方面,与物律和法律等相比,只有伦理规范可以内化为技术主体的自律性,是技术主体的德性之本。伦理规范是以一种表面约束的形式通达内在地成全技术主体是其所是、成就技术主体的德性的唯必然之路。另一方面,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对生活世界的影响不断地增强,它不但把制造对象从物扩展到了物和“技术-人”,而且使道德行为体从人扩展到了人与技术物,这些影响引发的诸多伦理问题必然要求规范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规范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本质上反映了人们对秩序和幸福的追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存在着没有遵守既有伦理规范或无特定伦理规范可遵守的失范现象。这会导致更严重的技术伦理问题发生。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失范的危害主要包括影响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顺利进行、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浪费社会资源、加剧社会风气的恶化以及影响政府公信力等。造成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失范的主观原因主要包括技术主体在道德人存在维度的萎缩及其伦理自主性被其所在组织的管理者所抑制等,客观原因主要包括技术发展超前于伦理发展,特别是新兴技术对传统伦理规范的挑战,以及技术伦理冲突的客观存在等。本文的落脚点是研究如何应对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失范,以使得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成为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有助于增加人类福祉的道德的行为。为此,本文从制度、个体、组织层面及其他路径对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失范提出了应对之策。制度层面的对策是构建可供技术主体遵守的技术伦理规范,这是防治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失范的首要步骤。个体层面的对策是养成技术主体的伦理意识,以保证技术主体能够自觉自发地去遵守既有的技术伦理规范。但技术主体即使养成了技术伦理意识,由于其伦理自主性有可能会被他所在组织的管理者抑制,会使得他的伦理选择因此而无法有效执行,这最终也会导致伦理行为失范和技术伦理问题产生。造成这种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技术主体所在的组织具有严格的科层制组织结构,它赋予管理者的权力能否定技术主体的专业技术伦理意见和建议。对此,应该从组织层面提出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失范的防治对策,这就是对科层制组织进行组织结构重造,构建网络组织。更进一步地,技术主体即使服务于具有网络结构的组织,也养成了特定的技术伦理意识,而且也有既定的技术伦理规范可供遵守,但他还有可能因为遇到伦理冲突而不知如何进行伦理选择,或进行不适当的伦理选择而导致技术伦理行为失范现象发生。为此,本文提出通过判别技术伦理位阶,划分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所遵循伦理原则的等级次序的方法去帮助技术主体摆脱技术伦理冲突或困境,从而防治技术主体的伦理行为失范现象。本研究属于技术哲学领域。现代技术哲学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有意无意地成为了田野哲学的一个典型范例。在这种理论背景下对本文的研究进行展望,提出了“技术伦理重构”的概念,指出为有效防治技术伦理问题的发生,应该让社会大众,尤其是利益相关者广泛、充分参与技术伦理行为,对其进行监督、评价,让技术伦理这一社会问题走出哲学大厦,接受除了哲学家之外的更多不同领域的“同行”评议。这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