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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而变化。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过多次调整和改革,但是它仍未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近几年,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客观上要求对传统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以适应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需要。尽管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报告中提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表明国有资产将从“统一所有、分级监管”的体制,转向“分级产权、分级管理"。但地方政府如何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它与国家所有的关系如何界定,地方应如何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等,都是亟待进行深入研究的,以便为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建立提供理论依据。
本文从阐述国有资产的现状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入手,运用市场经济理论、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现代产权制度理论、分级产权理论等相关原理,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指出其根源,说明其成因,并就如何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一些思路和措施:完善各项法规、规范政府行为;强化国资委监管;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国有资产监控体系;构筑“非转经”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机制。同时,本文还运用结构有序评价的熵模型,对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模式选择进行评价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