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是一个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比,网络社会里的道德约束、行政约束、社会秩序约束都比较薄弱。网络舆论和司法审判之间存在的冲突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二者的关系过于紧张则不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也不利于通过司法引导舆论的正常发展,更不利于在民众中树立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意识和司法理念。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的良性状态,应该是通过司法审判活动能促进舆论的理性引导,网络舆论的理性表达可以促使司法审判的不断进步,二者的关系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避免因为舆论压力而引发司法审判的不确定性,损害司法的公正性,进而损害司法权威。而拥有高度司法公信力的司法机关,不仅可以本能的自然化解来自舆论的冲击,它的意义还在于司法机关拥有更大的力量来坚持司法理性,抗拒外来的不当干预。用司法的理性引导民众走向理性的道路,以此实现司法审判与网络舆论关系的良性发展。司法审判的重要性和司法机关应对网络舆论的现实状况,共同决定了司法机关与网络舆论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具有现实必要性。而具有高度司法公信力的司法权威使得二者的良性互动关系成为可能。笔者站在司法的角度,为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做法。作为司法机关必须理性看待司法审判与网络舆论的冲突;在司法审判中坚持司法理性而不是迎合舆论;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加强二者的沟通和理解,以此来实现二者关系的良性互动。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网络舆论的概述。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表达现象,网络舆论的产生与网络媒体具有紧密的关系,网络社会的形成使得网络舆论成为新的社会控制机制。该部分详细介绍了网络舆论的概念和特征,以及网络舆论的形成理论和社会控制机制理论。因此,我们不能对网络舆论给司法审判带来的影响视而不见。第二部分为司法审判与网络舆论的关系分析。言论自由是现代法治国家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正当性不容怀疑。该部分首先指出了网络舆论影响司法审判的关系原理,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网络舆论现象对于司法审判所具有的不同作用,一方面,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具有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也有天然侵犯的一面,如果二者的关系过于紧张,则会损害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最后阐明了我国司法机关应对网络舆论的现实状况。第三部分为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冲突的原因分析。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的不同属性,决定了二者的冲突不可避免,因此,司法机关需要客观的看待这种冲突;当前我国司法权威不足的实际状况,使得司法机关不能消解来自于舆论的冲击,也是二者冲突的重要原因;网络舆论缺乏自律性使得二者的关系更加紧张。第四部分为实现司法审判与网络舆论良性关系应努力的方向。前一部分我们分析了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由于二者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要想实现司法审判与网络舆论的良性互动关系,司法应对网络舆论的态度显得至关重要。首先,需要司法正确看待网络舆论与司法的冲突,从主观上树立理性的态度,既要坚持司法理性,也要尊重网络舆论。其次,要完善司法机制,提高司法权威。最后,司法机关应当加强与网络舆论的沟通,增进二者的理解,实现二者信任,最大可能的化解二者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