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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问题是我国民生问题的关键,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应对中国农村老龄化的重要对策。随着泰安市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农村养老问题逐步发展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此时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却存在保障水平低、覆盖范围窄、社会性和共济性缺乏等诸多缺点,并未能发挥其保障功能。随着十七大报告“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提出,山东省委、省政府经过全面考察和科学分析,为了切实做好农民的养老保障工作,决定在山东省泰安市率先开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与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为泰安解决农村社会养老困境指出了一条新的途径。本文围绕如何推进和完善我国“新农保”制度这一主题,共分为四部分七章,研究思路如下:第一部分为基础研究,由第1、2章组成。首先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思路及框架;其次并对国内外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进展进行文献综述;最后界定相关概念,并重点对本研究的基础理论进行概述。第二部分为现状分析,也即是第3章的内容。主要论述农村人口老龄化现状与趋势,并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过程划分为“老农保”时期和“新农保”时期进行回顾;最后分析新农保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部分为经验启示,由第4、5、6三章组成。主要对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进行介绍与比较,并对泰安市“新农保”试点模式进行案例剖析,研究提出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与模式展望是本文研究的落脚点。第四部分为结论,即第7章。对本文研究进行概括、总结。本文认为,在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时,应在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发现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依据不同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不断的加以完善和健全,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普及和推广提供重要的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