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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公司制度引入人力资本理论,经理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不容小视。公司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与“经理革命”的出现,逐渐将经理推上了企业的重要位置。经理利用其日渐膨胀的权力,频繁侵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实践中,经理往往成为公司治理中最薄弱的环节。经理居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位置,对经理权如何定位便成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如何保障经理充分发挥广泛的职权,同时予以必要的限制,就成为各国公司法面临的难题。我国《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仅涉及经理职权,并无经理权的具体内容,学术界对此也讨论甚少。笔者运用比较、分析以及归纳的方法,对公司经理权能、权限以及法律规制等问题进行了尽可能详细的探讨。在搜集国内外成功经验和考察有关立法的基础上,针对公司经理权的相关缺陷提出了我国未来立法中的对策和设想,以期促进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全文除引言外共分五个部分,基本行文思路如下:第一部分是关于公司经理权法律规定的现状。首先简要介绍了经理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我国法律中的概念界定。从古典企业时代、股份公司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三个时期出发,阐述“经理问题”的由来与演变过程。同时以经理权的内涵为依据,着重分析了经理权在设置方式、权限范围以及限制方式上存在的不尽合理之处。第二部分主要围绕公司经理权的法律基础展开讨论。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比较研究,总结世界各国对经理权源的立法经验。结合相关理论学说,为完善我国的经理权制度提供有益参考。第三部分深入分析讨论经理权的设置方式和权限范围。通过经理权的三种设置方式即任意模式、法定模式和选择模式,分析得出结论:我国公司中经理权的设置方式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公司经理与董事会、股东、第三人的多元化法律关系中寻找经理的角色定位,并在此基础上限定经理权的范围。第四部分以探讨制约公司经理权的机制为中心。详细讨论为什么要对经理权予以制约,即分析制约经理权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制约经理权的具体措施及表现。得出结论:对经理权的制约应充分发挥股东、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制约机制。第五部分结合我国经理权的立法现状,并借鉴相关国外经验,完善相关立法。从经理权的权限范围、限制方式、授予方式以及行使方式等方面对我国经理权相关内容提出立法建议。从股东、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对经理的监督三个角度,完善我国经理制度的内部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