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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之一。企业所得税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同时,对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十一五”期间,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稳定在15%—18%之间,作用日渐突出。2006年,总局制定并下发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2008年,总局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充实为“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将分类管理放在首要位置。由此可见,我国对企业所得税的分类管理日益重视。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是涉及环节最多、计算最为复杂的税种,其征管难度在所有的税种中是最高的。由于税务系统长期存在重流转税、轻所得税思想,使得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未得到应有重视,尤其是县级国税部门对企业所得税的分类管理方面,在分类管理机制、政策措施、纳税评估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征管现状不容乐观。从理论上讲,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企业所得税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因此,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已成为当前各县级国税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实践课题。本文以税收公平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税收遵从度理论、帕累托的ABC分析法作为理论工具,运用系统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结合笔者在税务系统工作的实践经验,展开论述。先分析当前县级国税部门在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方面存在分类管理机制不科学、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纳税评估不够重视及监控力度不够高等方面的问题。接着从分类管理理念、手段、所需人才及信息系统等四个方面进行原因探析。最后以《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比较系统地从建立科学分类标准,实施差别管理;建立税源为主线,突出专业化管理;建立企业所得税分类评估机制;建立企业所得税分类考核机制;建立企业所得税分类服务机制五个方面着手,对县级国税部门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分类管理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