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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丛林引发的反公地悲剧是指众多分散的专利无法有效整合,一方面导致原有专利无法充分利用,另一方面阻碍新专利产生的困境。该困境的产生以专利丛林为背景,专利丛林的产生又以专利聚集为前提,由于专利本身互补问题和技术金字塔原理的客观存在,伴随着专利制度利益平衡点的转移而愈演愈烈。在此丛林中,各专利权人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动态地进行博弈,从而引发了反公地悲剧。运用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模型,分析其产生原因可以发现,专利丛林引发的反公地悲剧既与专利自身特性有关,也与专利制度的特征有关,但最主要的是专利权人基于利益考量而在博弈中采取排他策略,从而导致了囚徒困境式的双输结果。此种双输结果导致在先专利权人的专利一直处于无法充分利用的闲置状态,又导致新专利研发人的成本高企,新专利难以孵化,还妨碍了正当的竞争,阻碍了技术的创新、社会的进步。国外应对此困境产生的危害,按照降低新专利研发人成本,为新专利的产生腾挪空间的思路,分别以专利权穷竭原则、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和反垄断为手段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对此,我国在应对此困境危害时,除了借鉴国外先进的应对之道外,必须立足国情,提出符合本国利益的法律规制。我们既要看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仍需不断完善,也要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具体而言,可从提高专利创造性、增加新专利的孵化成功率等角度切入,除了运用上述三种主要规制手段外,可在规制的时间点上往前和往后再推一步。往前一步要求必须完善专利审查,保证专利审查部门的中立性,提高专利“三性”审查的严格性。往后一步则是要降低问题专利、垃圾专利和不应成为专利的某些技术标准等的救济水平,为审查的纰漏做好善后工作。在规制过程中,必须明确权利有境必有禁的原则,无论是针对专利丛林引发的反公地悲剧还是专利领域的其他不平衡状态,发挥激励作用的同时做好利益平衡是最根本的思想基础。同时,深谙平衡之谋更要发挥平衡之术,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和适度原则是变通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