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清朝中晚期土默特地区的的农业快速地发展,土地的流转也随之加快,伴随着土地频繁的转移,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增多,这样就会动摇封建王朝的统治。建立地契有利于稳定社会,减少民间纠纷,本文以西老将营村地契为例,分析了清朝中晚期土默特地区的地契种类、内容、订立原则等,以期了解当时地契制度的特点及流变。文章在第一部分对清朝中晚期土默特地区西老将营村的地契产生的社会背景、人文背景以及民族政策等方面进行分析,介绍了地契史料,以便深入理解当时清政府对于蒙古的民族政策、移民历程以及社会变迁,并在此背景下寻找契约隐含的社会价值。文章在第二部分列举了大量的地契来深入分析了土默特地区西老将营村的地契的种类、内容,讲解了契约关系、订立的原则以及形式,阐述了当时地契制度还存在的一些缺陷,及后来逐步发展完善,使得所有权得到了更有效的保障,契约也更加公正合法。文章在第二部分还介绍了契文所包含的内容;将契约形式按照官方参与程度、契约的内容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并逐一阐明了这些契约的特点及用途。文章第三部分通对西老将营村的永佃权进行深入剖析,分析了永佃权出现的原因,并阐述了当时的垦荒活动,以此证实佃农权利与义务重要性。依据前文所讲述的内容,第三部分进行总结,归纳出前清土默特地区地契制度的特点,证实了因为农业发展促进了土地频繁出租,促成地契种类发展的多样化;这平稳了土地的流转,使得土地的经营方式愈加灵活,最终蒙汉实现了交融,清朝的经济格局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土地契约起了重要作用,于是人们对契约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知,探索土默特地区土地契约的内容和发展过程,从小的方面说,能深入了解西老将营村民众生活的具体状况;从大的方面说,有助于了解整个土默特地区契约制度的特点以及它在农业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