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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当今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组织和法律基础。其规则体系是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制度保障,也是经济全球化的法律保障和组织保障,任何国际机构和区域经济贸易组织都无法替代它。当前,WTO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了 WTO最权威、最有效的组成部分,而上诉机构作为贸易争端解决的最终决策机构,素有“WTO皇冠上的明珠”之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自2016年5月以来,美国先是阻挠上诉机构韩籍成员张胜和连任,后又一直持续反对启动上诉机构新成员的遴选程序,最终导致了 2019年12月10日后,上诉机构因仅剩一名成员而陷入停摆。美国做出上述举动是因为其已经渐渐不满上诉机构的现状。美国认为其意见长期被上诉机构所忽略,自身利益并不能被上诉机构保障,于是乎借机发难,试图通过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选任,倒逼上诉机构乃至WTO进行改革,意在实现对上诉机构更多的监督和控制。为了使上诉机构尽快摆脱危机,继续履行其争端解决的上诉职能,中国、加拿大、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针对美国的质疑纷纷提出了上诉机构改革的不同方案,然而这些改革方案并未能够满足美国的诉求,上诉机构最终还是走到了不得已停摆的一步。当前,面对上诉机构已然停摆的现状,亟待相应的改革方案及对策。因此本文将以WTO争端解决机制特征及其现行面临的挑战为切入点,分五个部分进行论述,试图探究对其进行改革的途径与应对当前危机的暂缓之策,力图使WTO争端解决机制重新焕发生机,继续履行贸易争端解决职能,让WTO争端解决机制再次成为成员间解决贸易纠纷的首选渠道。文章在第一部分将介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演变及其基本特征,以便在把握WTO争端解决机制使命和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提出更为可行的改革方案;文章在第二部分将阐述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过程中显现的主要弊端并分析其当前面临的挑战,为使后文所提建议更具针对性;第三部分将把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SID以及国际法院(ICJ)等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对比,以期吸收借鉴其他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有益经验;第四部分是关于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方案的比较分析,以便吸收借鉴各国家及国际组织改革方案的可行之处;第五部分则是针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当前面临的挑战,探寻改革方向、并提出相应对策。文章在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特征以及当前面临挑战的基础上,首先运用比较分析法进行分析研究。一是将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国际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对比,二是将各国提出的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其次运用文献研究法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吸收借鉴前人观点与对策,提出当前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挑战的以下可行之策:一是应利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丰富WTO争端解决机制;二是应进一步规范争端解决报告及程序;三是争议双方可签订“不上诉”协议;四是应联合WTO成员发起选任上诉机构成员的投票程序。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通过一系列措施拯救危机之中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于水火之中,并为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稳定和世界经济的繁荣做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