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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基于家长在重症病毒性脑炎后遗症儿童延续性护理需求的调查基础上,建立了重症病毒性脑炎后遗症儿童的延续性护理模式,并验证该模式的有效性。方法:类实验研究,非同期对照。2015年7月—10月通过自行设计的问卷,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抽取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省儿童医院即将出院的重症病毒性脑炎后遗症患儿家长126例,探讨其延续性护理的需求。2015年10月—12月采取德尔菲法对贵州省6所医院和1所护理院校22名专家开展两轮函询,根据函询结果,最终确立重症病毒性脑炎后遗症儿童的延续性护理模式。将2015年7月—12月于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就诊的重症病毒性脑炎后遗症患儿及家长44例设为对照组,并实施常规出院护理。将2016年1月—6月于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就诊的重症病毒性脑炎后遗症患儿及家长设为实验组,并开展延续性护理模式。实验组在出院时、离院1个月、离院3个月分别用儿童生存质量普适性核心量表进行患儿的生存质量本身的评估对比,对照组在出院时、离院1个月、离院3个月分别用儿童生存质量普适性核心量表进行患儿的生存质量本身的评估对比,再将两组患儿不同时期生存质量评分进行效果评价对比,并且实验组分别于出院时、离院3个月进行SVE后遗症儿童家长照护知识问卷评分。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2检验和Mann-Whitney U秩和检验、配对样本t检验、重复测量方差分析进行数据分析,使用SPSS 2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通过对126例即将出院的患儿家长进行调查,94%家长希望获得出院延续性护理,在21项延续性护理内容需求中,结果显示家长对延续性护理内容需求有:100.00%家长对精神心理咨询有强烈需求、约96.04%家长对运动功能障碍等并发症指导有需求,此外,患儿家长还对社会支持、日常活动、知识指导、照顾能力方面存在一定需求。家长对延续性护理需求方式占前3位的分别是电话短信占88.12%、门诊复诊占83.17%、网络交流占76.24%,其中家庭访视需求最低。(2)通过两轮函询后,专家积极系数为100%,权威系数(Cr)为0.87,各级指标的协调系数(W)依次为0.324、0.516,且所有的统计检验水准α=0.05。最后确定的延续性护理模式包含4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条目的评分均数±标准差为3.93±0.86~4.87±0.35;变异系数(CV)为0.07~0.20;满分比为46.67%~86.67%,选择率为73.33%~100.00%。二级指标条目的评分均数±标准差为4.21±0.87~4.94±0.27;变异系数(CV)为0.07~0.22;满分比为40.00%~93.33%,选择率为73.33%~100.00%。(3)实施延续性护理模式方案,两组患儿及家庭基线资料在出院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5~7岁和8~12岁实验组与对照组患儿出院时生存质量各维度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5~7岁和8~12岁两组患儿出院时、离院1个月、离院3个月患儿生存质量各维度评分逐渐增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实验组增长幅度高于对照组(P<0.05)。实验组患儿出院时、离院3个月后家庭照护知识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1)延续性护理需求的调查是建立延续性护理模式的基础。(2)延续性护理模式的形成的方案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可以为儿科护理提供依据和参考。(3)生存质量的评价反映了重症病毒性脑炎后遗症患儿通过延续性护理模式的实施效果,并且增强了家长对疾病知识的掌握程度,在临床工作中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