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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证据伴随网络犯罪和侵权行为而产生,是行为人在网络世界中遗留的案件信息。由于网络证据具有虚拟性、易删除性等特点,司法实践中如何有效保全网络证据存在极大的困难。理论上对网络证据保全的理论研究存在着不足;特别是,我国网络证据保全程序的缺失,网络证据保全的效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这些因素将极大阻碍网络证据保全制度的科学构建。鉴于此,笔者依托诉讼法、证据法学的基本原理,从网络证据保全概念的提出到保全程序的完善,对这一系列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构建科学合理的网络证据保全制度,应当以传统的证据保全理论为基础,着眼于网络证据保全自身的特殊性。本文对网络证据保全的五大构成要素进行了系统的论证,在保证网络证据的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网络证保全的基本要求、证据保全主体范围、网络证据保全的对象和方法,以及网络证据保全的具体程序等基本内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了对整个网络证据保全制度的合理构建。期望这些初步探讨能对网络证据的保全问题更深入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