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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育教育专业田径运动技术教学中,教师对学生运动技术的评价,缺乏一个较为统一的定量评价标准,存在评价过程和评价方式不易操作等问题。本研究以甘肃省7所体育院系体育教育专业田径普修课开设的六个项目,既短跑、跨栏、跳远、跳高、铅球、标枪的运动技术教学中技术评价标准为研究对象,以甘肃省7所体育院系的田径专业教师为调查对象。运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数理统计,层次分析等方法,构建了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田径普修课运动技术教学中,对学生运动技术评价的定量标准,为田径教师的教学评价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并为其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定量评价指标和综合评定方法,为田径技术教学的评价提供实践操作依据。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1、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教学决策服务的活动。田径技术的教学评价包括达标与技术评定两个方面,其中达标属于定量评价,技评属于定性评价,并将定性与定量评价有机的结合起来。2、田径技术教学中对学生运动技术的基本评价方式是以教师的观察为主要手段,而观察的基础条件与教师自身对运动技术的理解和认知有关,为评价者提供在观察基础上的定量评价指标,是解决评价过程中主观性因素的基本途径之一。3、田径技术教学中的评价应遵循基本的三个维度,即规范性、实效性、协调性。规范性指标要满足动作技术规格的基本要求,符合动作技术的生物学原理;实效性指标指运动技术以及组成该运动技术的基本环节的目的达到的程度与结果;协调性指标是运动技术的技术表现特征。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田径普修课运动技术教学评价标准的制定,包括挺身式跳远、背越式跳高、100米跑、100/110米栏、背向滑步推铅球与掷标枪六个项目。每个项目的运动技术评价包括指标体系、指标权重体系和评定标准三个部分。研究建议:1、从体育教育专业田径普修课运动技术教学学生运动技术评价的方法看,教师观察是主要手段。教师对运动技术的认知、评价的组织对评价的结果有重要的意义。应深入开展对学生运动技术评价的理论研究,加强理论对评价的指导作用,提高评价的准确性。2、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田径普修课的教学,在于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规范的技术规格及要求,提高其教学能力,重点不在于鉴别学生运动技术水平的高低。因此,在教学评价中,应以技术评定为主要内容。3、该研究制定的评价体系,只有通过实践检验才能判断的其科学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因此,该评价体系只是一种探索和尝试,在实际教学评价中应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教学评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