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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交往的日益频繁,人们的纠纷解决理念也随之不断更新,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尤其是在复杂的国际商事合同中经常会发现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的身影,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是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纠纷规定了递进的不同争议解决方式以解决纠纷,可能包括的争议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专家决定以及仲裁等,一般多层次纠纷解决机制的最终步骤为仲裁程序。同时,国际商事实践中产生的纠纷中,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及到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问题。这表明,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在实践运用中也存在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案。因此,作者针对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在实践运用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进行了初步探讨。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中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的实践运用出发,分别从四个方面对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进行了初步探讨。第一章全面阐述了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的涵义、订立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的原因分析及其产生背景和发展现状。第二章从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订立的时间以及订立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解决两方面介绍了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的订立方面的内容。第三章深入探讨了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问题,包括仲裁前置纠纷解决条款和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可执行性分析两部分。第四章主要分析了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规定的义务与仲裁管辖权的关系问题,该分析主要建立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当事人是否履行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规定义务的判定标准及当事人违反多层次纠纷解决条款规定义务对仲裁管辖权的影响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