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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证监会对股东减持再出新规,更加严格限制了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传统减持方式;2018年3月,史上最严股权质押新规落地实施,民营企业通过股权质押筹集资金的方式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在质押新规的指导下,以银行端出资,借用证券公司的资管通道,向上市公司大股东融出资金的业务模式逐渐衰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缩小。与此同时,在欧美等国家市场上流行已久的可交换债券在我国资本市场上逐渐新兴,可交换债券作为一种特殊的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有多种用途,又因为其不受证监会减持新规的约束、避免冲击股价,在低息融资、发行手续等方面有其独有的优势,逐渐被融资需求及减持意愿的大股东所选择。由于发行方的意图与操作手段不同,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也各不相同,留下了许多可供学习的案例。本文选取的研究案例研究公司为东旭集团,该公司的大股东2015年通过发行私募可转换债券减持套利行为,在该案例中,东旭集团股东先是低价认购子公司股票,后为规避限售期,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券,并在换股期前通过一系列手段抬高公司股价,进入换股期后顺利实现换股。虽然发行方短期从中获得高额利益,但长期来看对集团以及其子公司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损害了资本市场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事件中的要素较多、产生的不良影响较大,案例十分典型。本文首先对相关文献与理论依据进行梳理和学习归纳、为文章打好理论基础,接着详细介绍涉及案例的相关公司及事件发展的前因后果。在案例分析部分通过对事件发生的动因、减持套利的操作方式、对东旭集团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除了将直接的财务数据及公告信息作为有力证据外,也对此过程中发生的系列事件进行关联分析并作出严谨的推理,最后得出合理的结论并且提出相关建议,旨在为丰富案例研究的同时对我国可交换债券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建议方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