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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广东省各地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并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院进行补偿。改革至今,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广东省已经执行两年多时间,改革效果逐步呈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日益成熟。在此背景下,本文立足实际改革情况,从全省以及案例地级市A市两个层面上分析研究广东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和配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的实施效果,重点探讨取消药品加成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情况、医院收入结构的变化、患者负担情况的变化和不同地区或者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综合绩效情况。最后,针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存在的问题,对政府和医院分别提出合理建议。研究过程中,本文全程穿插运用了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调研法、专家访谈法、对比分析法、泰尔指数、主成分分析法进行相关问题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从全省来看,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平均补偿率为85.21%,总体补偿情况良好,但是仍有部分医院出现亏损;患者负担上,政策控费效果不明显,患者负担依然逐年加重;医院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其中药占比下降,主要技术性劳务收入占比提升;绩效上,地区差异性会影响政策绩效,不同地区的同类型公立医院政策的综合绩效呈现明显差异,同时不同类型公立医院受同一政策的影响也会不同,改革绩效不同。(2)A市公立医院平均价格补偿率为83.24%,价格补偿效果基本符合预期;改革后公立医院技术性劳务收入均有明显提高,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不同上升约5%-7%,进一步突出了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从绩效看,总体上中医医院绩效最优,其次为妇幼保健院,最后为综合性医院;从患者费用看,改革后市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平均下降600元。(3)对A市县公立医院研究发现,当地公立医院价格呈现补偿到位但经营持续亏损的状态;当地医院缺乏成本管理意识,医院内部对于不必要的耗材、人力的支出缺乏管控;缺乏技术性劳务项目的开展,缺少高、精、尖或知名的特色专科项目;医院内部收入结构不合理。因此,对于现有问题,建议政府在制定下一步政策时应继续加强患者费用上的控制;结构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可以分医院类型制定不同的调价政策;对经济水平和医疗卫生水平相似的城市执行相同的价格政策,形成区域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机制;同时,需要尽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动态调价机制。对于亏损严重的公立医院,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大扶持力度,一方面应鼓励其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