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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经济晴雨表的作用。从1990年到2010年20年间,我国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从最初沪深股市13家股票,发展到2009年底1740家股票,两市股票市值总值达到24.27万亿元,相当于200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74%。然而我国证券市场在其迅速发展的同时,盈余管理行为非常普遍,严重误导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进而损害了证券市场的优化配置资源功能。因此有必要研究制约盈余管理行为的对策。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由此可见,公司的内部治理是财务报表真实、合法的内部保障,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对财务报表质量的外部监督。因此,本文将从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审计监督两方面来验证它们能否有效监督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本文利用2009年我国上市公司数据检验了盈余管理对审计意见、公司内部治理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得到的主要结论有以下几点:(1)我国注册会计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发现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2)股权结构与盈余管理程度成U型关系;(3)独立董事比例、监事会规模和盈余管理程度负相关。根据结论提出以下建议:(1)从事务所层面和法律规范、监管方面,提高审计质量;(2)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方面完善公司内部治理;(3)提高信息透明度和披露及时性,接受媒体、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