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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学已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方向,探讨人的个性和主体性则成为重要内容。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理论基础,也是人的全面发展观的理论基石。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和方法解决社会中的具体问题,体现哲学的时代性和社会价值,成为理论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我国人口中占很大比例的,社会贡献突出但自我价值难以实现的农民工群体,如何提高他们的主体素质和主体能力,不仅对于农民工群体发展有重要意义,而且也对于人类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意义重大。如何使农民工主体性的发展融入人的全面发展之中,则成为当前我国人学研究的现实问题。 针对我国当前农民工主体性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户籍制度改革发展缓慢、相应制度发展滞后、人文关怀不足、深受其他群体歧视),本文试图在唯物史观的视域下,在农民工实践活动中,通过对这一群体主体性的确立和提升的研究,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农民工的主体性发展。不仅宏观上从农民工的特点,对其主体性发展进行定性分析,表明其所处的发展阶段,并且从量的角度认识农民工的能动性、自主性、自为性发展程度,加深对农民工主体性发展的研究。探寻阻碍农民工主体性发展的原因,提供有价值的思路与对策,深刻认识农民工主体性发展趋势必将融入更高阶段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之中。 研究农民工主体性的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整体人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而长远的意义。同时,这一研究也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