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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即大部门体制)对于改善并缓解一些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利不明确、每个部门具体所负责的事项的问题,该项体制一般首先被一些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以及各方面建设比较完备的国家所应用,最一开始实行该项体制的国家是英国,随机美、法、日等国家看到了英国使用这一制度的成效,随即在自己的国家实行该项制度,并且不负所望,最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制在我国第一次出现在集中在一个地方,比如随州市的一些在各方面的大胆尝试;以及在成都农业和交通方面的一些首次实践等,然而前者所提到的两个地方对该项制度的首次尝试都比中央进行尝试的早几年,我国上层决定进行大部制相关改革时间与2008年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上,在会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宣读并且正式实施后才,中央才正式开始推行该项体制。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公安机关大胆尝试大部制改革,针对信息化时代发展的需求和特点,对内部的机构部门进行了重新调整,形成了“两室三队”的模式格局,然后对乡镇等下属机关实行小“两室三队”方案。此方案实行后,破案效率大大提升,案件解决率增加20%,并且优化了内部警员分布,参加到第一线的人员增加14%。对一些相关的网上安全问题、部分无线网络的控制以及所治理地区人流量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实施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 本文针对我国实行的大部制改革,深入解析大部制改革所基于的理论,并且针对高新区公安机关的成功案例,分析其优缺点并为其他政府部门提出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