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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票市场具有“重融资、轻分配”的特点,近年来,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上市公司分红行为进行规范,但是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尚需提高。在宏观经济环境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非效率投资行为,大大损害了上市公司整体价值,因此,我国上市公司投资效率有待提高。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着投资过度或者投资不足的情况,不利于提升企业整体价值。以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自由现金流假说为理论基础,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成为约束非效率投资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在选择2012年——2016年的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的基础上,以Richardson模型衡量上市公司投资效率,应用现金股利支付倾向和现金股利发放力度两个指标对现金股利进行衡量,实证证明非效率投资在我国上市公司内的存在性,以及现金股利与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最终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上市公司存在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的现象,并且我国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问题主要体现为投资不足的问题。(2)自由现金流充足时,上市公司自由现金流水平与投资过度程度正向相关;而当自由现金流短缺时,上市公司自由现金流水平与投资不足程度负向相关。(3)在自由现金流充足的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能够抑制投资过度,加大现金股利发放力度能够改善投资过度程度。(4)对于投资不足且自由现金流短缺的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利难以缓解投资不足,加大现金股利发放力度反而更加促进了投资不足程度。文章的贡献在于衡量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发放力度时,选取现金股利收益率对其进行衡量,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将市值纳入现金股利的衡量,利于上市公司股利发放力度在股票市场上的比较从而为现金股利与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问题提供更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