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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旨在利用对花溪布依族苗族乡、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务川石朝乡的布依族、土家族、仡佬族、苗族这四个少数民族生育意愿调查得到的资料,试图从社会性别视角来研究贵州省农村少数民族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的真实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少数民族已婚育龄妇女的理想子女数大多是两个孩子,与国家当前对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基本一致。不论是在经济较好,文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如花溪,还是在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石朝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男孩偏好,少部分妇女还有多子女偏好。导致多育的重要原因是性别偏好。年龄,家庭收入、受教育程度、传统文化等是影响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因素,而社会养老问题没能得到较好的解决也是制约生育意愿降低的一个关键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