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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期,时局动荡,晚清政府为了挽救国家危亡,使中国传统法制与西方法制接轨,掀起了一场大刀阔斧的法制改革。清政府中负责修律的法理派大胆引进西方近代法律制度,采用资产阶级立法原则,对传统旧式法律进行了彻底的整改。以至于对传统法律制度中礼法合一的关系产生了巨大冲击,导致礼与法走向分离,对中国近代法律制度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本文运用法学、史学等方法试着从四个部分论述礼法关系的变迁,目的是为了深度挖掘清末礼法关系变迁的脉络,追踪传统礼法关系的走向,分析导致礼法分离的原因以及对中国近代法律制度发展产生的重大影响,以便对当代法制建设提供有益借鉴。第一部分,概述中国传统礼法关系,介绍礼法的概念和起源,以及中国传统礼法关系的演进历程。第二部分,详细论述清末礼法关系变迁的内容及表现。分别从法律制度、法律思想两个方面的变化论述礼法如何走向分离。重点介绍刑法和诉讼法改革过程中,新制定的法律废除了礼制规定,采用西方资产阶级立法原则,不再将礼作为最高法律原则,改变了传统法律制度中礼法合一的关系,导致礼与法走向分离。第三部分,阐述清末礼法关系变迁的原因,分别从社会经济、思想文化、政治外交等多方因素分析礼法分离的原因。重点说明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遭到破坏,传统法制不能满足新的生产关系是礼法分离的根本原因。第四部分,介绍清末礼法关系变迁的影响并对其评价,从而阐明本文的观点,即以礼作为最高法律原则的传统法律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传统礼法关系必然走向分离。传统法律体系被近代法律体系取代是顺应历史潮流的,是中国法制文明融入世界的需要,是历史进程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