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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在我国特有的政治和财政体制及经济发展特点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企业形式的经济组织,其本质功能是代地方政府融资,此外兼有地方政府资金调配、项目工程管理及城建资产维护和经营等职能。融资平台的经营目标并非是从事某一特定行业的经营,但又要以企业的身份发挥融资功能,形式上需要建立一定的企业化运作方式,即建立可持续经营的业务模式、创造一定的收入及利润产生能力和现金平衡能力以及保证一定的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在这些运作方式下,融资平台表现出债务规模大、盈利能力较差、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缺口较大等总体财务特征。融资平台也具有一定的资本结构,且因其特殊功能而表现出自身的资本结构特点,并在股权持有者特性、债权所有者特性、融资平台自身经营三个方面受到不同因素影响。其中,股东特征、区域经济财政、债权持有者的信用评价和偿债能力的大部分指标对资本结构有较为显著的影响,规模因素虽然影响也较为显著,但影响程度有限,而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以及盈利能力指标则对资本结构无显著影响。作为融资平台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方政府一般都会给予融资平台各类支持措施,包括确认代建和土地出让收入、给予政府补贴收入、进行货币注资以及土地、房产、国有股权及其他类型实物注资等。这些支持措施中,代建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货币注资、其他类型注资对资本结构无显著性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股权注入可以显著降低资本结构,土地或房产注资则显著提高了融资平台资本结构。出于政府债务风险控制考虑,融资平台一直都受到监管层很强的监管约束,目前总的监管趋势是剥离融资平台的代政府融资功能,使其成为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和风险自担的独立偿债主体。政策监管从股权资产提供者、债权资金提供者和融资平台自身经营三个方面对融资平台资本结构产生影响。在监管政策推动下,多数融资平台正在推进转型发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总的方向是适宜由政府提供、能产生一定现金流并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业务,具体来说包括资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两大类。融资平台转型发展也会从股权资产提供者、债权资金提供者和融资平台自身经营三个方面对融资平台资本结构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