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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具有知识产权性质商业标记的地理标志,在当今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和商业价值。我国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地大物博,带有地方特色的名优产品更是众多,地理标志资源十分丰富。然而,我国目前有关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无论是立法方面,还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不少亟需完善之处。此外,近年来,围绕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一直是国内外知识产权界研究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这正是本文的选题的初衷。地理标志是指示某一商品源自某一成员的管辖地域或该地域内某一地区或地点的标识,其不局限于由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造就的产品的标志,也包括那些由于其它来源而具有一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性的商品的标志。地理标志具有地域性,承载着商品的质量和商誉,且其权利的主体多元化的特点。保护地理标志对于保护商誉、防止非该地区的市场竞争者搭便车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立法上,最早开始尝试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国家是法国,法国最初是以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度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国际上对地理标志进行立法保护至今也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早在1883年的《巴黎公约》便开启了国际公约或者条约保护地理标志的先河。我国有关地理标志保护主要的法律主要有:《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国,获得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一、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注册;二、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三、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本文主要以我国相关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分析了我国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最佳模式,以期提升我国的地理标志商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更好地维护我国的民族产品,促进我国经济的良好发展。文章沿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地理标志基本理论的概述,主要阐述了地理标志的概念、特征和意义;第二部为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法律术语不统一、立法体系不统一导致法律适用冲突、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不明确和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困难;第三部分为相关国家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及其借鉴。介绍了国外相关国家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建议,针对前面阐述的问题,对完善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