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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许多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市场环境与发展阶段,积极探索和创新治理制度,以实现企业的长期持续发展,而合伙人制度在这样的创新形势下便应运而生。在国外,黑石集团、KKR集团能够成为全球顶尖的投资机构,靠的是合伙人机制。在国内,合伙人制度在2010年由马云创办的阿里巴巴集团开始试行,2013年阿里巴巴集团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由此正式运行了合伙人制度。而众所周知,法律上也有所谓的合伙制度企业,为了区分开来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和法律意义上的合伙制度,马云规范其合伙人制度为事业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并不是国内第一个及唯一一个走在探索事业合伙人制度的道路上的企业,实际上,华为10年前就在尝试实行合伙人这一种管理模式,小米公司自从被雷军建立起的那一刻就披上了事业合伙人制度的神秘外衣,在如今的我国国内,事业合伙人制度越来越备受更多企业的欢迎,更有很多企业开始考虑根据本公司的经营环境和外部市场环境加入这项制度变革,而现在最受大众关注的莫非万科的事业合伙制度了。本文主要是以万科企业为例进行案例研究,剖析其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具体内容,分析其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实施效果,并在这基础上为其他公司能够更加有效地实施事业合伙人制度提出经验启示。为了达到以上的研究目的,本文在国内外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将万科企业在实行事业合伙人制度前后即2011-2016年的各相关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进行了对比,并将此期间万科企业与房地产整个行业的相关财务指标进行比较、与保利地产的非财务指标进行对比,进而选取长窗口期(720天、360天)、短窗口期(30天、25天、15天)计算万科企业事业合伙人购买万科A股公告日前后的长短期超额累计收益率(CAR值),最终发现不管是在偿债能力方面、营运能力方面、盈利能力方面、成长能力方面、现金流量方面、市价比率方面和杜邦财务体系这些财务指标方面,还是在经营类、员工类及顾客类这些非财务指标方面、与整个房地产行业、保利地产对比方面及计算的CAR值方面,都得出一致的结论:万科企业在2014年实行了事业合伙人制度之后,经营发展的各方面都有所提高,且提高的幅度也较高,这说明事业合伙人制度确实对万科企业带来了有利影响。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都要辩证地看待,因此最后本文说明了事业合伙人制度的消极影响方面,针对这些消极影响,给出了相应的优化建议,并对该案例进行总结与启发且对其不足展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