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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程序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在国内法中确保程序正当性的首要原则,也是其保障私人产权的重要方式和基本理念。因此,英美法系国家在对外签订投资协定时,通常对正当程序设置非常高的要求。在投资协定中,无论是投资待遇部分、投资保护部分亦或是争端解决部分都可以看到程序正当性的要求。即使是在同一个投资协定中,当正当程序原则涉及在不同条款中的适用时,也会体现出特定的含义。这使得正当程序在晚近的投资协定仲裁实践中,成为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本文拟通过对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正当程序的价值和标准的解读,得出国际投资仲裁中理解和适用正当程序的一般规律。并试图在厘清双边投资协定中正当程序原则的内涵的前提下,结合相关缔约及仲裁实践,深入探讨涉及正当程序原则的条款在中国未来的双边投资协定中的建构及适用问题。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国际法中正当程序原则的性质和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表现类型,对作为一般国际法原则的正当程序原则的内涵进行解读。然后介绍双边投资协定中正当程序原则的三重价值。第二部分,结合国际投资仲裁中的代表性案例,分析双边投资协定中确保结果正义的正当程序要求。包括“公平与公正待遇”条款里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以及“征收及补偿”条款里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第三部分,结合国际投资仲裁中的代表性案例,分析双边投资协定中强调程序正义的正当程序要求。包括“公平与公正待遇”条款里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第四部分,结合国际投资仲裁中的代表性案例,分析双边投资协定中平衡公平与效率的正当程序要求。包括应否规定司法审查的要求以及“岔路口条款”设计的要求。第五部分,在分析中国现行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正当程序规定的基础上,探讨未来中国缔结双边投资协定时的考量和选择。并结合美式双边投资协定范本,着重对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正当程序的建构及适用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