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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列强强迫中国与其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并借此攫取了在华内河航运权。各国势力自此进入长江。具体到长江航运业,外商在与中国航运业竞争中拥有财力、技术的优势,长江航运由此处于列强“喧宾夺主”的局面。同时各列强间也积极争夺长江航运,到全面抗战爆发前,长江航运已成“英日争霸”的态势。全面抗战爆发后,中日两国为争夺长江沿线各地展开了激烈的”军事冲突”,长江航道更因其重大战略意义成为两军争夺的焦点。中日两国出于军事需要都先后封锁过长江。中国决定在江阴自沉军舰、商船以建立阻塞线,并在长江内大量布雷,阻止日海军舰队溯江而上。英国为维持其在长江贸易曾与国民政府达成短时协议,暂时解决了长江封锁问题。但随着抗战局势的逐渐恶化,日本逐步夺取了长江航道的控制权,并以军事理由重新封锁长江。英美对此表示强烈反对,他们主张中日两国此时并未处于法理意义上的“战争状态”,日本因此无法享有在长江军事占领、军政施行的权利。在英美对日本的抗议中,美国十分注重维护“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原则,英国则因更重视其在长江的庞大利权而在对日交涉中更加“务实”。面对英美的抗议,日本态度坚决,寸步不让。英美认识到无法在长江”军事冲突”进行中时迫使日本让步。武汉沦陷后,英美认为日本在长江下游的军事作战已告一段落,遂再次向日本要求开放长江航道。日本则继续以“军事需要”为由拒绝英美的要求。日本坚持不开放长江,是希望利用长江封锁期确立日本在华中地区的经济、政治垄断。日本对长江封锁的态度并非一直不变,随着长江流域军事“治安”问题的缓解;日本恢复“华中占领区”经济的需要。同时鉴于英美是日本重要的商品出口市场和武器、重要机械、原料进口地。日本国内有部分人开始呼吁,不妨以长江开放换取与英美经济上的妥协。兴亚院订立计划,希望可在1939年长江丰水期前对第三国开放长江。但上述计划遭到日驻华占领军和外务省“革新派”的反对,长江开放计划因此进展缓慢。正当日本国内围绕长江开放议题争论不休时。1939年7月26日,美国突然宣布将在6月后废除签订于1911年的《美日商约》,这意味着美日之间将进入无条约状态。日本朝野深受震动,国内的“亲美派”急于改善日美关系,决计以“长江开放”促使美国同意与日本再订立新约或临时办法。虽然美驻日大使格鲁极力反对对日强硬政策,国务卿赫尔仍不为所动,坚持以“日本对美国贸易存在歧视”为由废除《美日商约》。日本的外交努力由此失败,日本也最终选择无限期拖延长江开放时间。抗战时期英、美、日三国长江开放交涉并未脱离,近代以来列强在华争夺利权、划定势力范围的范畴。长江开放交涉的本质是非正义的,列强间的分赃行为。此外长江开放交涉也反映出日本外务省内路线斗争不断。“东亚新秩序”也在野村·格鲁会谈中,被证明在理论和实践上同时破产。与此同时在长江问题上,英美前后对日态度的转变也预示着国际秩序的新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