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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以增发新股方式融资源于1994年,在探索中不断改进,在争议中不断完善,其间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并形成增发政策演变的五个特点.然而,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在大量进行增发再融资的同时,却没有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尽管上市公司对此给出了解释,但深入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与提供资金方的投资者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称是导致上市公司增发再融资失效的深层原因,本文认为由于这种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称导致的约束监督机制缺位下的证券市场造假成本低下、增发再融资过渡竞争、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非公平的关联交易监督失效及中介机构运作失效最终形成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增发融资后经营业绩下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