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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网络科技迅猛发展已经跨入了 5G时代,每个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网络活动,在享受方便快捷的网络服务时,个人信息也在不断被收集和利用。在此情况下,个人信息会进行大量的交流互通,必然会有个人信息网络侵权问题发生。因个人信息具有财产性利益,收集个人信息、分析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能够从中获取不菲的经济收益。若个人信息在网络环境中遭受侵害,因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较为隐蔽,信息收集方式也较为轻松,流通迅速,造成的损害结果更为严重,且侵权主体众多,责任追究较为困难。为了切实保障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我国立法机关在《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中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都有规定,但是规定的并不完善。《民法总则》只笼统的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网络安全法》对于侵权责任方面没有规定,现有的《侵权责任法》也并未将个人信息完全纳入体系当中,在适用法律条文时,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而万民期待的《民法典草案》于2019年底首次以连续条文的形式公布,其中规定了个人信息与网络侵权责任,虽保护性有所加强,但笔者认为草案关于个人信息权等问题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应当规定个人信息权,为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提供权利基础。同时,还要完善相应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并在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中完善损害赔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