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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补偿机制实质上是依托在水源这个客体、借助补偿费这个工具反映经济主体之间水资源产权关系的经济制度。本文在分析水资源产权安排、所有权界定、使用权界定和转让权界定特殊性的基础之上,揭示了水源保护补偿机制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建立该机制的困难。本文通过分析水源区上级政府、上下游区域政府和上下游公众等多重经济主体关系表明,建立水源保护补偿机制体现了不同经济主体对水资源产权束中的不同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