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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法官现状决定了要加强对其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关于完善刑事审判监督的思路主要有立法扩权、成立专门诉讼监督机构、强化抗诉三种,但是上述途径均存在不少问题。从司法权的规律出发,借鉴国外防止审判权滥用的法官惩戒制度,建议改变监督思路,通过自侦权的介入,由监督法院判决、裁定是否正确,改为监督法官个人是否实施可能影响公正判决的不当行为,并将查证后法官的不当行为反馈给有惩戒权的主体以达监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