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解皖苏两省地下煤矿环境中的放射性水平,本文对两省煤炭主采区的地下煤矿进行抽样调查。同时采用瞬时法和短期积累(活性炭被动吸收)法测量井下氡浓度,直接和热释光法测量γ辐射剂量率,并对煤及矸石进行取样分析。两省4个典型煤矿的调查结果表明,井下氡浓度为6.6—102.3Bq/m3,γ辐射剂量率为9×10-8—24×10-8Gy/h,煤及矸石的23U为74.6—135.6Bq/kg、226Ra为55.8—98.3Bq/kg、232Th为18.4—112.8Bq/kg、40K为41.6—544.3Bq/kg。估算地下煤矿矿工接受的有效剂量为0.22—1.05mSv/a,其中氡及其子体产生的剂量为0.04—0.57mSv/a,γ外照射产生的剂量为0.18—0.48mSv/a,两省总的集体剂量为91.7人·Sv/万t。可见,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辐射照射问题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