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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告知义务的传统规则的两大特征是投保人的自动申告义务和对于违反告知义务的“全赔或全不赔”救济原则.当代最新保险立法确立的书面询问主义的立法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等补偿性救济方法,有利于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一种公平的利益均衡,既维护了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施加不必要的限制,又确保保险能达到潜在消费者的合理预期,进而增强对保险业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