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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4日,德国联邦政府通过了《对〈有限责任公司法〉进行现代化改革和反滥用的法律》草案,准备对其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法》进行改革。本文首先以上述草案为依据论述了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评述了德国各界对这些修改的反映,然后从分析英国法和德国法的差异、《欧盟条约》的相关规定和欧盟法院的相关判决两个方面剖析了德国进行此次重大改革的深层原因。最后,作者指出了公司法改革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