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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民族聚居的边疆民族地区的各种资源开发中,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当地群众的利益最密切相关,当地群众对项目的参与度最高,从开发中获利最多,同时也对当地群众的传统信仰影响最深。对近年来信教群众较为集中的边疆民族地区宗教文化旅游开发的反思,有助于避免开发性的破坏和破坏性的开发,纠正目前宗教旅游开发中普遍存在的"造谣—修庙—收费"的恶性模式,而在开发中充分发挥宗教文化对生态伦理重建,文明和谐理念弘扬,积德行善和众生平等观念重塑等传统宗教文化的现代价值。本文认为,目前宗教旅游开发中的过分市场化运作和商业化经营,将严重有损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团体的形象。在宗教旅游开发中应积极引导优秀宗教文化与健康旅游活动良性互动,促进旅游、宗教文化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三方共赢,以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宗教旅游氛围。开发中应遵循文化性、生态性、特色性、保护性、参与性和合理性的原则。发展宗教旅游文化需要正确认识传统宗教文化的现代价值,要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利益,要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宗教人士以及游客的文明素质和专业水平,要提升宗教文化旅游点的知名度,要规范宗教旅游市场,要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