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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体教融合作为深化体育领域改革,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在发展体育、培育高水平运动员、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开展全民健身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体教融合文件和背景出发,对现阶段政府与各社会组织包括体育俱乐部、企业、单项体育协会与其他协会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等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合作现状进行研究,对现阶段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目的在于提出可供参考的政府与社会组织未来合作方向的建议,包括学校教育方面与赛事体系方面的建设性意见,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后备人才方面的深入合作。研究方法:采用文献资料法在CNKI上以"体教融合"为关键词检索到142篇文献,以"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篇名检索到376篇文献,此外,查找体教融合相关文献以及官方网站上的政策文件资料,并收集政府与社会组织在体教融合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结论。研究结果:(1)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后备人才培养中的合作现状:研究将体教融合中与政府合作的社会组织范围定义为包括企业、体育俱乐部、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等在内的除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以外的全部社会组织,来研究体教融合背景下政府与社会的合作现状和主要合作的领域及方式。政府与俱乐部的合作,基本上是以政府向社会体育俱乐部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以及合作开办俱乐部承接周末营服务的方式,主要是将俱乐部优势资源引入学校,以大规模运动项目教学来先进行普及教育再挖掘体育人才,这体现了合作过程中形式的多样化,以及体教融合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时后备人才培养的阶段性;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依旧与俱乐部的合作方式有相同之处,体育企业主要是为学校体育教育方面提供产品资源和服务,另外是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来助力体教融合,但是具体到学校体育方面还比较少,较少企业与政府合作是直接性合作培养体育人才,原因是企业在后备人才培养上并不具有专业性,此外,合作过程中缺乏相关促进企业与政府在体教融合中的政策指引和规范,所以合作并不密切;政府与单项体育协会和其他协会的合作,合作主要的方式集中在在教练员培训和打造体育赛事以及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方面,单项体育协会拥有高质量的专业职业运动员,能够为体教融合中学校教育给与建议和帮助,同时也有意向和责任通过发展青少年体育来推广本运动项目,培训后备人才发展体育事业,这类体育协会本身肩负着发展本项目体育运动的责任,所以与政府在体教融合中的后备人才培养方面合作比较密切;政府与其他社会结构,在体教融合中的合作主要是体育考核与体能测试,在人才培养方面不存在合作关系。(2)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后备人才培养合作中的问题:长期合作机制缺乏,目前体教融合中,由政府、学校、社会合力推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以及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机制体制仍然不完善,协调、协同、共育、共享和共治的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并且合作大都是短期性合作;机制失衡与模式失新,体教本身并未完全融合,新加入的社会组织难以确定其角色和作用,联动责任机制不清,此外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出现明显的地区差异;合作中监督评价机制缺乏,占主导地位的政府对于两方的合作的监督主要是政府内部进行监督和评价,对实施效果和社会组织与政府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绩效方面,缺乏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于实施效果没有明确的评估直接影响到后备人才培养的质量。(3)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后备人才培养的合作方向建议:政府与社会组织在体育教育方面的合作,与俱乐部及单项体育协会建立人才输送体系,需要建立俱乐部输出人才的标准,输出人才方式,以及教练员的考核制度绩效目标,建立学校与俱乐部的对接机制,明确政府与俱乐部合作的机制体制;政府与社会组织在赛事方面的合作,体育赛事是检验体教融合体育训练成果的重要活动,青少年体育赛事是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龙头",通过青少年赛事来选拔体育后备人才是一个重要且有效的手段,首先政府应该在体育行业协会的协助下制定统一的赛事标准和青少年运动的等级标准,其次政府与社会组织在赛事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政府的权威性与社会组织的专业性相结合,共同打造多层次多目标的体育赛事体系。包括俱乐部与企业和单项协会等在内的社会组织都可以被委托来举办赛事,或者合作打造体育赛事。研究结论:现阶段政府与社会组织在体教融合中后备人才培养的合作出现长期合作机制缺乏、合作领域不均衡、以及合作中监督和评估机制缺乏等问题。随着两方合作的逐渐深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也不断扩大,但是要适应体教融合的新内涵以及优质后备人才培养需求还应该逐渐深化合作,在学校教育以及多层次赛事体系建设方面更应该加强合作,建立推进合作和监管的机制体制以及政策保障。总之,新时代体教融合是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治理的系统工程,必须从顶层设计上来制定政策和保证实行,完成体育提升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效率和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双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