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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验证 "库柏-哈柏" 方法在脑力负荷评价中的适用性和准确性,以进一步探讨研究脑力负荷的评价方法。
方法依据 "库柏-哈柏" 方法,设计出《飞机驾驶性能主观评价调查问卷》,对飞过歼A和歼B飞机的144名飞行员进行调查。对调查的评价等级进行2×4表和4格表卡方检验分析。
结果歼A飞机的驾驶性能为五~六级趋向六级,即飞机的驾驶性能存在重度的不足,为了达到飞行大纲的要求,飞行时需要付出非常大的努力;歼B飞机的驾驶性能为五~六级趋向五级,即飞机的驾驶性能存在中等度的不足,为了达到飞行大纲的要求,飞行时需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
结论问卷调查结果与歼A、歼B飞机存在的问题相符,加之主观评价法使用方便和不干扰受试者工作等优点, "库柏-哈柏" 方法在脑力负荷评价中是适用的和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