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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4年泛珠三角区的九省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区域性的食品安全监管合作体系,几年来该领域内的一些合作机制不断成熟,但是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我们现有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还是依旧无法综合有效地以区域的合力应对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为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该区域在食品安全领域内的合作,尤其是把香港这一不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纳入其中,是值得不断探索以求在合作上不断推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