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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核心素养课程改革已成为我国新时代课程改革新航标。2014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要构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的全方位、立体化的育人体系,研制中国学生核心素养。2016年以基础文化、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为维度的中国学生核心素养的正式颁布,宣示着以中国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的课程教育改革正式成为时代的热点。然而以培育核心素养为目标课程教育改革中,正义成了其能否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于此,促进义务阶段武术正义的实现迫在眉睫。研究方法:运用资料研究法、逻辑归纳法对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的缺失和发展路径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指在核心素养课程教育改革背景下,人们对义务阶段武术教育中个体言行和教育制度善恶、好坏德性评价的尺度,通过对照德性的评价尺度,完善义务阶段武术教育行为,以期达到人之为人、人为社会、社会为人的教育目标,使责任和义务成为了"应然",使矛盾化为美好现实。主要包括:1)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是人们对义务阶段武术教育"善"的道德评判与价值追求;2)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是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活动各相关要素应遵循的德性律令和基本社会准则;3)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是实现新时代义务阶段学生武术核心素养的根基。目前,我国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发展不尽人意。主要表现于:1)义务阶段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目标未得到有效落实;2)学生"个性"发展和"自由平等"权利的缺失;3)武术教学的"公平性"和"主体性"体现不足;4)义务阶段武术教育的"公正"待遇未能得到应有享受;5)乡镇中小学武术教育发展落后且缺乏公平。研究结论:为了探寻我国义务阶段武术教育阶正义的有效实现路径,推进义务阶段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武术教育改革,研究依据伟大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和核心素养改革特征对路径进行探究。路径探究的罗尔斯理论主要内容为:正义是一个"复数"的概念,涵盖自由、平等、权利、功利、博爱、和谐等含义,并提出著名的两大正义原则:(1)自由平等原则,即每个人都处在与他人共同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之中,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其实质是一个平等对待所有人的问题。(2)公平机会与差别原则,即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这样安排:使它们(1)依系于在机会公正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2)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5],其中第一个原则优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优于差别原则。据于此,提出了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的发展路径:1)着实贯彻以培育核心素养为学校武术教育导向;2)以核心素养培育为导向的武术教育改革能有效体现"差异性""个性""平等性""公正性";3)武术教学以身心特点和现实状况设计,充分体现武术教育的"主体性""公平性";4)建立"最少数人""最少受惠者"的补偿机制。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是培育学生武勇精神、提高德性修养,增进身心健康的重要美德。实现我国新时代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为学生追求和获得自己心中喜爱的武术提供可能,促使中小学武术普及于每一个学生,为成为真正的民族文化提供德行支持。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发展,是培育人的核心素养的道德准则和律令,这是影响到每个学生个性、品德、人格修养和气质培养的重要美德。而这种美德的评判功能也将影响到每个学生今后的工作、处事、生活等各方面的修为[14],与创造健康幸福的未来生活密切关联。因此,义务阶段武术教育正义的实现可以保证中小学武术向"育人为本"的方向发展,实现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促使中小学武术教育走向"应然"的方向。反之,脱离学校武术教育正义,一切教育目标和教育理念实现都将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