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贸区金融检察与金融监管的衔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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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要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和增强金融服务功能,这就需要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不能彻底解决市场问题,还需要刑事法律的介入。金融监管与金融检察的统一目标都是为了维护金融安全,而由于金融监管与金融检察的属性不同使得二者之间又具有一定冲突。金融检察介入金融监管要坚持一定的原则,要立足检察职能,严格依据现有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开展金融犯罪案件捕诉、金融职务犯罪案件预防等工作,同时,检察机关还应该建立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金融检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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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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