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未成年人犯罪初论——以判例判牍等为中心

来源 :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学暨2009’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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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早在西周时期即已有了认识,并规定了其刑事责任的年龄及原则等。其后,为历代统治者所承继与不断发展,至唐朝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已臻于完善,清代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之规定,基本上都是沿用《唐律》。本文以判例判犊等资料为中心,试对清代未成年少、犯罪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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