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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习惯法一直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它强化了民族地区的安定繁荣。所以习惯法也成为很多学者所关注的客体,研究的方式较多的以族群分类的方式来探究各民族的习惯法,很少有学者关注到生态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或以生态分类来分析民族地区的法律。云南的山地地形特征较突出,在山地地区的生活的白族,有一套与生态息息相关的习惯法,从笔者到云南山地地区的田野调查来看,理与情面是当地习惯法的逻辑,纠纷解决的结果正引证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