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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在传统种植业方面,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齐奇岭村尽管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其分散、弱小的生产经营特点很难适应现代化、集约化、市场化、信息化和高效化的农业发展要求。在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农民家庭经营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局限性和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一个有效办法就是将一家一户的粗放式、分散式生产经营组织起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即实行农村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合作社。本文介绍了齐奇岭村传统种植业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其发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合作制是农民发展传统种植业的最优选择。合作社以盈利为目的,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不仅使农民获得了生产环节的利益,而且还获得了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延续了农民增收的链条。